房屋*鉴定
一、抽样检测法
该方法主要包括:切割法与取芯法,切割法切割的试件宠大,搬运过程中扰动大,造成试验结果的离散性大,较为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常用于庞大砌体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及对其它方法的校准。取芯法是对房屋芯样作抗压和抗剪试验,取芯法在房屋*鉴定中较为常用。
房屋*鉴定
二、原位检测法
该方法主要包括:扁**法、原位轴压法和原位剪切法。扁**法是采用扁式液压测力器装入开挖的砌体房屋灰缝中进行对砌体强度的原位检测方法,它较好地克服了取样法的不足,但由于设备复杂,允许的极限应变较小,检测砌体的极限强度受到限制。
三、 房屋结构*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包括厂房、办公、住宅楼、烟囱、围墙等,其评价内容是以可靠度、完损等级和危险程度进行技术性鉴定检测,从而给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房屋的*使用及维修提供可行的依据。